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(试行)
第一条此规章是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,保证事故责任认定公正、公开、公平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、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、《四川省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>实施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制定的。
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划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,确定当事人责任,适用本规则。
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对确定交通事故责任有特别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
第三条交通事故责任分为:全部责任、主要责任、同等责任、次要责任。
交通事故责


